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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9月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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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大代表泰州蒋家华空手套白狼侵吞十几亿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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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近年滋生一个由强大官商势力和复杂社会关系网组成的“黑金王国”。该集团以国有公司负责人蒋家华为台面,幕后成员多为泰州一些县市主要领导和某些要害部门负责人。这些贪官污吏结成利益共同体,违法乱纪、腐蚀贿赂、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毁灭证据,疯狂侵吞和掏空集体资产、非法转移财产,视国家法律如摆设、工会集体意志如空气、随意践踏老股东合法股权。

对于蒋家华捞取政治资本、巧取豪夺集体资产、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等一系列胡作非为、专横跋扈、巧取强夺……泰州市广大群众敢怒不敢言,稍有不同意见即招打击报复、飞来横祸,甚至被其陷害蒙冤坐牢。在泰州市区和所属姜堰区范围内,几乎所有受害人拿着证据去投诉、举报、报案,均石沉大海毫无结果。即使公安机关迫不得已立案,也是敷衍搪塞,终被告知不予立案。这些控告行为不但未能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反而暴露了举报人的举报要点,让犯罪分子采取一系列的反侦查措施,包括隐匿、毁灭重要证据等,也暴露了举报人自身的重要信息,导致举报人时刻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据报料人透露,参与蒋家华犯罪集团的成员有:高纪民,原任姜堰市委书记、泰州市政法委书记等职,现已退休;徐锡石,原任姜堰市法院副院长、张沐镇党委书记等职,现已退休;仲亚玲,曾任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党委书记、姜堰区委副书记等职,现已退休;拜龙珠,系蒋家华的亲密女友也是张希平的亲家母,长期担任江苏曙光集团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

1997年,蒋家华利用自己是政府官员(1997至2002年担任泰州市白米镇党委副书记兼姜堰市计委副主任)的身份,在徐锡石提拨下当上泰州市姜堰区税收排名第一的国有集体单位江苏曙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兼法人。自此,蒋家华开始了贪污行贿、拉拢官员、造假诈骗、侵吞集体资产的犯罪历程。

一、蒋家华一分钱没花,分四步将价值十几亿的集体资产侵占为已有
第一步:蒋家华利用江苏曙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和法人代表身份,1999年7月改制时工人响应国家号召拿出血汗钱投股,而蒋家华不出一分钱,将包括自己在内的16名高管的投股的股金贷款,变成曙光集团公司名下子公司江苏曙光石油钻具有限公司的集体贷款,并于2001年5月24日又用钻具公司的资金(而不是股东个人出钱还贷)偿还了本息共计1728783.68元(还款支票号码:姜堰农行曙光分理处03881251)。同时蒋家华和拜龙珠在2005年1月28日,搞了唯一的一次分红,目的是将当初一起借贷款的高管的股金本金从分红款中扣下来,装进二人的腰包。实现了未出一分钱就成为曙光集团公司大股东的同时还能拿到157.5万元巨款的双重目的,纯属空手套白狼。

第二步:与仲亚岭、黄健全合谋,在政府不审计、不评估情况下,超低价转让政府集体资产。分别为:1、2005年8月26日,镇集体资产管理站将所持5780万元(政府控股股权的80%)的股份以5780万元价格转让给曙光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并进行了股权和转让金的交割。与1999年改制时一分钱没增值,而此时曙光集团集体资产已达六个多亿。(仲亚岭时任白米镇党委书记期间进行的转让,仲亚岭是蒋家华个人独资公司的大股东)2、2013年6月20日,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站最后所持有的720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曙光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股权转让价款为2376万元。此时曙光集团的资产已达十几亿元,还不包括无形资产和被蒋家华以自已个人独资公司转走的五个多亿(黄健全任镇党委书记期间转让,黄健全和蒋家华是儿女亲家),蒋家华以工会委员会的名义将集体资产霸占,方便操作变成自己的私人财产又进了一步。

第三步:蒋家华、拜龙珠和其儿子蒋鹏于2012年12月成立了自己的民营公司江苏曙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政府集体资产江苏曙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仅多了股份二字,并于2013年12月份将曙光集团公司改名为江苏曙光科技有限公司,蒋家华连政府集体资产的名称(无形资产)也不放过,注册资本9600万元,在注册资本中,蒋家华投资4480万元、拜龙珠投资1280万元、张希平1280万元、蒋鹏投资1280万元。作为一个长期在政府控股的集体单位上班的蒋家华和拜龙珠是不可能有这么多钱来投股的。所以该资金的来源是蒋家华利用职权和财务总监拜龙珠勾结从曙光集团公司财务支取股利分红款,分别为:1、2012年6月27日股息股利分红入库个人所得税款“800万元”转走分红款4000万元。2、2013年8月和2013年12月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别为300万元和4788464.9元,从曙光集团公司又悄悄的偷走了分红款38942324.5元,合计7894.23万元(该分红款只有蒋家华、拜龙珠、张希平三人参与,其余股东都不知道有此笔分红)。然后以开收款收据的形式,从曙光集团公司将该笔款项7894.23万元直接转账到曙光集团股份公司,作为上述股东对曙光股份公司的个人投资款,蒋家华和拜龙珠又一次一分钱没花,用工会委员会的全体股东的钱将自已变成了自己成立的民营公司的大股东,同时还一分钱不花将无形资产也变成了自已的。

第四步:蒋家华在股东还未退股,未召开工会委员会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或董事会会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同意转让,蒋家华和王兆祥(王兆祥一个人就代表了所有的股东和工会委员会)两人在所有股东不知情情况下擅自作主,在2013年12月前将曙光集团的财产转移至蒋家华个人控股的曙光集团股份名下。蒋家华所搞的股权转让未经任何合法程序,自己和自己签了一个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自己分别代表曙光集团公司、曙光集团股份公司自行制作了股东会决议,然后蒋家华分别代表曙光集团公司和曙光集团股份公司将曙光集团公司名下资产全部转让给了自已控股的公司。至此,蒋家华将由政府集体控股公司全部转让给了自已。根据公司财务资料反映,转让时曙光集团公司帐面资产总额为62263.55万元被蒋家华仅以7900万元转让给了自已,也就是说曙光集团公司的钱在蒋家华和拜龙珠操作下,转了一圈,两人一分钱没花,用政府集体控股单位的钱买了下政府集体资产,把曙光集团公司资产全部变成了自已资产。这还远远不够填满蒋家华的贪心,在曙光集团公司资产被蒋家华掏空之后所剩厂房和土地至今仍有2.19亿元。该土地房产目前被蒋家华对外租赁,其租金收入也被蒋家华和拜龙珠、张希平三人控制和占有。

二、蒋家华在侵占集体资产过程中有意拉拢政府官员共同犯罪
对内,蒋家华与财务总监拜龙珠和工会委员会主席王兆祥勾结用逼迫、乘人之危等手段,强迫老股东签字画押,剥夺其股东身份。自1999年7月改制至2014年10月逼迫股东退股期间;对外,蒋家华长期有预谋、有目的拉拢政府官员,利用政府官员帮助他侵吞集体资产,贱卖集体资产装满自已的腰包。
1、蒋家华与徐锡石父子(徐锡石儿子徐跃武是美方公司的首席代表并且是两次转让中方股份的唯一翻译)串通在2005年12月贱卖1998年曙光集团公司与美国施多威尔公司成立了中外合资企业江苏曙光格兰特钻杆有限公司的26.96%中方股权,以847.2万美元的价格,折合人民币6845.37万元(而同年仲亚领将江苏曙光集团有限公司的80%的集体股权转让给江苏曙光工会委员会,转让价为5780万元,江苏曙光格兰特钻杆有限公司26.96%的股权只是江苏曙光集团有限公司其中一个分公司)与2005年11月份美国施多威尔公司转让3.05%的股权,转让价152.28万美元,都是转让给格兰特毛里求斯有限公司。与美国施多威尔的转让价对比,蒋家华滥用职权把497.5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4019.80万元,送给了美方股东,还跟美方股东签订曙光集团五年不准从事与钻杆有关的业务,将市场送给美国人。股权转让之时,该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19578万元、盈余公积2053万元一并被私吞,这明显是披着合法股权转让的外衣,实现侵占集体资产的刑事犯罪,而且是由国家公职人员共同参与的犯罪行为。

2、蒋家华在2005年8月成立个人独资公司姜堰市华阳机械厂,未经镇集体资产管理站和曙光集团工会委员会批准和决议,明目张胆将政府集体资产曙光集团所持子公司江苏曙光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75%股份中的55%,按照1:1的转让对价即115.5万美元转让给自已。这份股权转让协议双方都是蒋家华个人签字。该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都是蒋家华的亲密女友曙光集团财务总监拜龙珠一手策划做的假账。蒋家华又于2008年5月成立了姜堰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2008年7月30日,又将华阳机械厂控股的钻采设备公司55%的股权又转让给了姜堰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将政府官场关系网5人占有该公司股份46.79%,而实际该 5人未投分文,都是拜龙珠做的假账,实施的是虚假投资。这5人分别是①、夏雨林,是所在地张沐镇党委副书记杭春发的替身,也是杭春发的妹夫(杭春发儿子杭绘东是泰州市海陵区副区长);②、徐锡石,是姜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③、孙莲秋,是姜堰区财政局长尤玉华(尤玉华是高纪民的亲密女友)的公婆;④、孙蔚涵,是姜堰市外经贸局局长孙继安的儿子;⑤、周振安,是姜堰市白米镇党委书记仲亚岭的弟媳,她是仲亚岭的替身。虽然2019年7月该 5人已退股,但他们在2008年至2019年期间以分红等形式多次获取了巨额利益,这些空手套白狼的官员与蒋家华等人进行官商勾结,聚集成了一个非法利益集团,为蒋家华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护伞,同时,这些官员直接和间接通过蒋家华的黑手从曙光集团公司以及蒋家华的洗钱公司也取得了巨额的好处和贿赂,其中个别位显权重的官员取得了数千万元的好处。这两次股权转让过程中,蒋家华通过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自己一人签字,其他任何人无法干涉的手段实现了侵吞曙光集团公司集体股权所享有的资产,于2009年4月蒋家华将姜堰市华阳机械厂予以注销,该企业工商登记档案被清零,实现了毁灭证据。在2006年1月到 2013年12月,这8年期间,蒋家华和有政府官员背景的假股东,凭借华阳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占有钻采设备公司55%的股权非法获利近2亿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侵占罪、行贿罪、受贿罪、诈骗罪等罪名。

蒋家华对内与亲密女友财务总监拜龙珠和工会主席王兆祥勾结,用逼迫、乘人之危等手段,并采用事先打印好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和退股协议书格式文本,强迫老股东签字画押,剥夺其股东身份。而蒋家华自已2012年和2013年两个年度偷走分红款7894.23万元后仍然是曙光集团公司的股东,对比周才明、刘玉林、周金喜也是原曙光集团公司高管,原始大股东之一,拿了区区400多万元,却永远失去了股东身份,还被逼签下协议不准通过第三方做损坏对方的事宜,还要求保密。蒋家华串通张沐镇企管站经理徐桂喜销毁99年改制资料,让这些原始股东无法用法律途径维权。人们不禁要问,蒋家华一个党员怎会如此大胆?黑社会性质怎会如此恶劣。显而易见,在保护伞保护下,蒋家华的阴谋套路、巧取强夺,地方政府都不予理睬。因此,蒋家华一次又一次将自已黑手伸向政府控股的集体资产,直至不花自己一分钱将十几亿集体资产全部侵吞为他个人所有。

三、购买香港空壳公司、成立假合资公司,转移集体资产的同时,骗取企业所得税5491.61万元。
蒋家华、张希平以“洪波”名义(美籍华人)共同操作和控制,2004年10月在香港购买了空壳公司CHINATECH SERVICES LIMITED,中文名字为“中国(香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资人为陈格兰、陈树强,以此公司名义投资到江苏曙光集团有限公司的优良资产“江苏曙光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成立假合资公司,侵吞集体资产的同时逃避企业所得税。2010年12月免税期结束,CHINATECH SERVICES LIMITED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在香港注销。一个已注销公司,至今仍是江苏曙光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CHINATECH SERVICES LIMITED公司在注销清算时,不但不清理对外投资,而且在这家母公司注销后还继续给这家公司分红。因为这家公司是蒋家华等人用来侵吞集体资产和逃避企业所得税的跳板,更是为了享受外资企业“二免三减半”,骗取国家税收。江苏曙光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2006年至2010年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为:2006年1511.35万元;2007年2582.90万元;2008年765.43万元;2009年218.18万元;2010年413.74万元,蒋家华等人合计骗取国家税款549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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