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实质谈判完成大陆对台开放65项超WTO待遇
滚动 中国大陆 港澳台台海两岸签署经济合作协议(ECFA)之后,经过第二阶段的「早期收获清单」,如今开始了最受瞩目的第三阶段「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两岸在2010年6月签署经济合作协议(ECFA)之后,第二阶段的「早期收获清单」,也从2012年1月开始连续三年调降关税;而最受瞩目的第三阶段「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终于在昨天谈判完成,大陆对台湾承诺开放65个项目,全部超出大陆在世贸组织(WTO)所做的承诺,意即大陆提供台湾「超WTO」的开放待遇。
台湾官方透露,这次大陆对台湾开放的内容,可分成三大类:一是开放台商在大陆投资可以独资,或提高允许持股的比率;二是扩大台商可以提供服务的业务范围或地域范围;三是提供台商在大陆经营的便利化措施。
其中最大亮点是电子商务,大陆允许台商在福建所设的据点可以持股55%,超出大陆对WTO的承诺,而在福建开设的网站可让全大陆网民联机,生意范围在全大陆,不限福建。
至于台湾对大陆的开放项目则有55项,有三分之二的项目低于台湾在世贸组织的承诺,只有三分之一高于台湾对世贸组织的承诺。
大陆对台湾开放的65个项目中,除了电子商务外,还包括文创、运输、医疗、电信等类别。台湾对大陆开放的项目则包括金融、医疗、旅行社、机场和港口的货运承缆业、电信等类别。
台湾陆委会表示,协议签署后不论开放市场或调降关税,都可拓展台湾国际市场及扩大出口。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预定五月签署,年底前生效。
转载自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